問題詳情

73.下列何者不是教育部頒布「實驗教育三法」的主要目的?
(A)強化社會分化和選擇的功能
(B)鼓勵教育創新與實驗
(C)保障學生學習權
(D)保障家長教育選擇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7143
統計:A(18),B(0),C(1),D(2),E(0)

用户評論

Jim Psy】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第 1 條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提供學校型態以外之其他教育方式及內容,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及第十三條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教育基本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第 8 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

黃曉米】評論

、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為賦予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辦學之彈性,教育部整併現行「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規定制定本條例,明定以個人、團體及機構實驗教育等方式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促使實驗教育多元化發展,符應家長、實驗教育團體及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和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期待,明確賦予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法定地位,保障參與者之權益。二、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另為辦理學校型態之整合性實驗教育,教育部參考先進國家立法例,制定本條例,賦予此類實驗教育型態之學校,得排除現行法令及體制限制,依據特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