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評論
《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構成強制性交罪,但也規定,配偶間的強制性交罪屬告訴乃論罪。《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可提出告訴的,除被害人外,法定代理人、配偶也可代為提出告訴,且是「獨立告訴」,意思是就算被害人表明不追究,他們仍可不受被害人意思之拘束,自行提出告訴。此法的規定,是要避免被害人因心理創傷或遭威脅恐嚇,進而消極逃避被侵害之事實,反讓加害人逍遙法外。 如果被害人死亡,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提出告訴,綜合以上,朋友是不能代為提出告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