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6.依警械使用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 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下列有關警械許可之敘述,何者正確?
(A)人民對於許可之作成不具有請求權
(B)人民申請許可如經拒絕,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C)此項許可係屬學理上的特許
(D)人民申請經許可者,應每年向警察機關繳納許可年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8781
統計:A(17),B(345),C(63),D(1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警械使用條例

用户評論

【用戶】陳甜心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同上

【用戶】皓皓~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行政許可是指行政主體根據相對人的申請,依法以頒發特定證照等方式,准許相對人行使某種權利,獲得從事某種活動的資格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其中可分為一般許可和特殊許可   一般許可是指行政主體對凡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申請都予准許,無特殊限制的許可,如申請駕駛執照的許可。   特殊許可是指除符合一般許可的條件外,對申請人還規定有特別限定的許可,又稱“特許”,如持槍許可,只有符合我國槍支管理法規定條件的人,才可以獲得持槍許可。。。僅供參考

【用戶】Cathy Pe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但警械的持有不是要特定條件申請嗎,那不算特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