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職業學校法」之規定,職業學校學生畢業應修學分數不得少於多少學分?
(A)150學分
(B)160學分
(C)180學分
(D)
(D)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自行訂定學分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1434
統計:A(161),B(65),C(16),D(4),E(0)

用户評論

【用戶】Ketty Li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高中160高職150五專220

【用戶】Riddy W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職業學校法於105年廢止,相關規定見 高級中等教育法 46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依43條第一項所定課程綱要修畢其應修課程或學分成績及格,且德行評量之獎懲記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者,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