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Si】評論
宿舍管理手冊第4點各機關規劃興建單房間職務宿舍每戶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合計之最大面積以三十三平方公尺為限;多房間職務宿舍每戶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合計之最大面積以一百零六平方公尺為限。各機關興建職務宿舍,應擬具興建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就經管之老舊眷舍房地或撥用之公有土地或購買之私有地,自行規劃興建,所需經費由各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
【Yinghui Lin】評論
單房間職務宿舍 : 33平方公尺為限多房間職務宿舍 : 106平方公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