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關於我國法規違憲審查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我國之法規違憲審查制度不審理具體個案
(B)各級法院的法官得對於違憲的行政規則不予適用
(C)各級法院的法官對於違憲的行政規則得逕自宣告違憲而失效
(D)我國法規違憲審查制度採事後審查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2354
統計:A(218),B(53),C(1024),D(85),E(0)

用户評論

KLS】評論

位階最低的法律,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非常基本的法大常識

能把握的只有現在!】評論

「宣告違憲而失效」的權限本來就是大法官專屬的,所以可以直接選C不用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