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下列何者不屬行政程序之當事人?
(A)申請之相對人
(B)鑑定人
(C)陳情人
(D)與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188
統計:A(8),B(197),C(19),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JiaYi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20 條本法所稱之當事人如下︰一、申請人及申請之相對人。二、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三、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四、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之相對人。五、對行政機關陳情之人。六、其他依本法規定參加行政程序之人。

【用戶】小彤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20本法所稱之當事人如下︰一、申請人及申請之相對人。二、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三、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四、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之相對人。五、對行政機關陳情之人。六、其他依本法規定參加行政程序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