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評論
因為收養要經過法院認可...所以要提裁判書
【慈悲喜捨】評論
謝謝5F,因為收養要經過法院認可...所以要提裁判書
【Juju】評論
姓名條例 第8條(改姓、冠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 一、被認領、撤銷認領。 二、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三、臺灣原住民或其他少數民族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 四、音譯過長。 五、其他依法改姓。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申請改姓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依第一款規定申請者,為被認領、撤銷認領之證明文件。 二、依第二款規定申請者,為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之證明文件,養子女為成年人得以終止收養書約為證明文件。 三、依第三款規定申請者,為足資證明家族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