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9.( ) 營業人逾期20日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按應納稅額之下列何種規定處罰?
(A)處2倍罰鍰
(B)處15%滯報金
(C)每逾2日加徵1%滯報金
(D)處30%怠報金。〈營49〉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2188
統計:A(13),B(21),C(285),D(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統一發票種類及用途、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統一發票種類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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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條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四百元,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一千元,最高不得多於一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四百元,怠報金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