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與解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非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於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半數時,當然解任
(B)董事及監察人不得採分期改選制度
(C)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未屆滿前,股東會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決議改選全體董事及監察人
(D)公開發行公司得依章程規定,採取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度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99616
統計:A(234),B(359),C(150),D(38),E(0)

用户評論

bless】評論

第197條(董事股份轉讓限制)  董事經選任後,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其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   董事在任期中其股份有增減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當選後,於就任前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或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內,轉讓持股超過二分之一時,其當選失其效力。△股東會決議訂定公司章程採董事分期改選制度與公司規定不符一、依公司法第203條規定:「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但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之董事召集之。每屆第一次董事會…...

BASEDIO】評論

請問公司法的法感要怎麼培養~~~?

甜可】評論

看到公司法就好想放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