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向何一機關提出決算?
(A)立法院
(B)司法院
(C)監察院
(D)總統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8134
統計:A(538),B(26),C(3131),D(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我國財務行政流程

用户評論

Yuna Cai】評論

第 59 條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第 60 條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

simonlinhhh】評論

司法院決算於行政院決算於監察院

Mei】評論

三立

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只要是三個月 都是送給立法院

蜻蛉】評論

只要是三個月 都是送給立法院

飛天小女警】評論

前3立後4監

張懷安】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第60條:「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參考資料:1.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