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ilton Liu】評論
最新修改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第八條:警勤區員警實施訪查,以實地個別訪查為原則;必要時,得以聯合訪查或座談會方式實施。警勤區訪查,以座談會方式實施者,應將訪查時間及地點,於訪查日三日前,以書面通知受訪查者。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Sony Lin】評論
第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