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ayuki感謝阿與】評論
一、三級開設:(一)時機:平常狀況下開設。(二)要領:①由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督導運作;②非辦公時間得由執勤官代理之。1.編組成員保持正常作息。2. 各納編單位執勤人員除有特殊治安狀況外,得在其原單位執勤,惟應保持聯繫。二、二級開設:(一)時機:發生社會治安狀況時,由長官指示或權責(業務)單位之建議並經長官核定,提升為二級開設。(二)要領:③權責(業務)單位視狀況需要通知有關編組單位派員進駐指揮所實施聯合作業。(三)作為:由權責(業務)主管單位依任務分工執行。三、一級開設:(一)時機:發生重大治安狀況時,由長官之指示或權責(業務)單位主管之建議並經長官核定,提升為一級開設。(二)要領:④由機關主官(副主官)主持之,⑤業務單位主管為幕僚長,相關編組單位派員進駐指揮所實施聯合作業。(三)作為:依權責(業務)主管單位之建議並經主持人裁(指)示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