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y Chu】評論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教育部應建置中輟生通報系統供學校辦理前項通報,並將行蹤不明學生檔案資料傳送內政部警政署列管及協尋。」
【教行.圖資双榜首*重戰高考】評論
名 稱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8 月 23 日第 3 條 教育部應建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通報系統(以下簡稱通報系統),供學生就讀學校、轉出學校或新生未就學學校(以下併稱學校)辦理通報及協尋 。 學生有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其通報程序如下: 一、學校應至通報系統辦理通報;學生有行蹤不明情事者,學校並應將該 學生檔案資料傳送通報系統列管,由通報系統交換至內政部警政署。 二、學校應函送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程序。 內政部警政署接獲前項第一款學生檔案資料後,應傳送各地警察機關(單 位),配合協尋。原題目9 依據「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9 依據「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之規定,教育部應於三日內將失蹤學生檔案資料函送何機關?(A)內政部警政署 (B)財政部 (C)法務部 (D)勞委會修改成為9 依據「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之規定,教育部應於三日內將失蹤學生檔案資料函送何機關? (A)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 (B)財政部 (C)法務部 (D)勞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