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評論
關於請求國家賠償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B) 導致特定人之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C) 限於公務員積極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 → 怠於執行職務而致損害,亦同。故 (C) 錯誤,選之。(D) 公務員之違法行為與所致損害間具相當因果關係---------【憲法§24】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國家賠償法§2】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A) 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B),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C) ,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大法官釋字第469號解釋 - 限制被害人請求國賠之判例違憲?】【理由書節錄】……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看完整詳解
【Hi World】評論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可請求國家賠償之...
【白】評論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I 本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