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保留之事項?
(A)現行犯之逮捕
(B)逮捕拘禁機關
(C)審問處罰機關
(D)犯罪嫌疑人之移審期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198
統計:A(4263),B(309),C(944),D(1809),E(0)

用户評論

【用戶】hiremeplz1688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用戶】Han17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A)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B)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C)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憲法第8條第二項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本人指定之親友,(D)並至遲於24小時內送該管法院審問。''除''現行犯之逮捕....我太淺了。゚ヽ(゚´Д`)ノ゚。

【用戶】翁裕翔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往另一方面想.....如果現行犯有憲法保留......現行犯會說:我犯法!!但是你抓到我違憲喔!!不得逮捕喔!!人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