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下列何種情況,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A)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
(B)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
(C)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無故意或重大過失者
(D)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6957
統計:A(28),B(27),C(158),D(4),E(0)

用户評論

小文子】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3條。

小彤】評論

國家賠償法2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國家賠償法3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