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常會及臨時股東會之召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B)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
(C)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
(D)臨時股東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公司法 第 172 條股東常會之召集,應...

股神】評論

股東常會應該30日告知 (每年一次)臨時股東會15日 (重要)審計委員會"每季乙次"

Summer】評論

公開發行>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