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關於第二審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當事人得於第一審判決宣示、公告或送達前,捨棄上訴權
(B)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上訴
(C)訴之變更或追加,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
(D)被上訴人已為附帶上訴者,上訴人撤回上訴應得其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9259
統計:A(94),B(82),C(191),D(434),E(0)

用户評論

【用戶】狂徒(我要回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當事人得於第一審判決宣示、公告或送達前,捨棄上訴權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回樓上,適用§444-1

【用戶】柴柴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想請問C選項第446條第一項 訴之變更或增加,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有何錯??錯哪兒??感謝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