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 S.】評論
甲、得意忘言:道家認為不應拘泥於字句言辭(因字句言辭無法完全表達意),既得其意,則忘其言。出自《莊子‧外物》。乙、正名定分:儒家強調「正名分」,辯證名分,使名實相符。丙、循名責實:意為按照名稱去求得實效。為法家重術派的主張。出自《韓非子‧定法》。丁、白馬非馬:「馬」指的是馬的「形態」,「白馬」則含有馬的「顏色」,而形態不等於顏色,兩者指涉對象不同,所以白馬不等於馬。為名家代表人物公孫龍的論述。解析轉貼自:三民學習網--中文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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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正 名 定 分 儒 家甲 、 得 意 忘 言 道 家丙 、 循 名 責 實 法 家丁 、 白 馬 非 馬 名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