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飁草】評論
第六條: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三級輔導。 對象內容發展性輔導全校學生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社會適應及適性發展,訂定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實施生活輔導、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相關措施。介入性輔導1.一級輔導無效2.適應欠佳、重複發生問題行為3.遭受重大創傷經驗依其個別化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處遇性輔導1.二級輔導無效2....
【粉紅米格魯】評論
學生輔導法第六條: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三級輔導。學生輔導法第七條:學校校長、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均負學生輔導之責任。學生輔導法第十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以上者,每二十四班增置一人。二、國民中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以上者,每十五班增置一人 。三、高級中等學校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十三班以上者,每十二班增置 一人。學校屬跨學制者,其專任輔導教師之員額編制,應依各學制規定分別設置。(補充)國民教育法第十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教師。輔導室置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由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