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置委員 9 人至 15 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由其指派之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有關機關、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聘兼之;任期幾年,期滿得續聘之?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4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7575
統計:A(11),B(219),C(17),D(35),E(0)

用户評論

【用戶】哆啦z夢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 本基金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 本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原 民會主任委員或由其指派之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原 民會就有關機關、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聘兼之;任期二 年,期滿得續聘之。

【用戶】哆啦z夢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 本基金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 本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原 民會主任委員或由其指派之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原 民會就有關機關、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聘兼之;任期二 年,期滿得續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