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評論
一、1956年美國學者胡蘭奇 ( French ) 與雷芬 ( Raven ) 兩人共同提出下列「五種權力基礎」:(一)「獎賞權」=「獎勵權」:當「被領導者」認為「接受領導」可獲得「相當」的「獎勵」的「認識」,而「領導者」確「可給予獎賞」時,就能發生「領導作用」。(二)「強制權」=「懲罰權」:當「被領導者」為了「避免懲罰」,並瞭解「領導者」擁有「懲罰權威」時,也能發生「領導作用」。(三)「合法權」:如在學校中「老師」的「權威」、在馬路上「交通警察」的「權威」,均屬「合法權威」。→ EX.「遊戲規則」。(四)「參照權」=「歸屬權」=「認同權」:某人在「學識」、「能力」、「人格」可作為「人」的「楷模表率」時,而「使他人對他產生敬仰」,以其作為「...
【Peter】評論
專家: 法官, 律師, 會計師, 醫生 == 學有專長.
【Yathing】評論
「學習的榜樣」參照權力「仰賴某專業知識」專家權力
【Edward】評論
關鍵字:成為他人學習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