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學校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每學年應安排幾小時以上之性侵害及家庭暴力防治課程?
(A)性侵害防治課程每學年至少應四小時以上,家庭暴力防治課程應安排,但無時數規定。
(B)家庭防治暴力課程每學年至少應四小時以上,性侵害防治課程則無時數規定。
(C)兩者每學年皆應四小時以上。
(D)學校視需要融入相關課程,並無最低時數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3603
統計:A(118),B(14),C(296),D(5),E(0)

用户評論

Shih Han Chen】評論

是的!:) 我找到的條文內容如下: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七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六十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有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

Ting】評論

C

Yu-Chieh Lin】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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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