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移民已上榜)】評論
進入臺灣地區之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一、未經許可入境。 二、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居許可。
【mocbamo.buy】評論
港澳條例第14條第一項
【勢在必得】評論
港澳條例第14條第一項:進入台灣地區之港澳地區人民,有下列之一情形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10日內出境,於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移民署得強制出境:1.未經許可入境2.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居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