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 Lin】評論
(A)土稅第20條(B)土稅第19條
【JiaYing】評論
第 3 條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田賦代金稅及隨賦徵購稻穀價款均以新台幣為單位,計算至元為止。每年 (期) 地價稅,每戶稅額在新台幣一百元以下者,免予課徵。每期田賦實際造單賦額,每戶未滿一賦元者,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稅額,在新台幣一百元以下者,免予課徵。
【小法(已上榜)】評論
土地稅法 17條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一、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二、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價稅,適用前項稅率計徵。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土地稅法 19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土地稅法 20條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徵收地價稅。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土地稅法施行...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評論
土地稅法 17條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一、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二、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價稅,適用前項稅率計徵。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土地稅法 19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土地稅法 20條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徵收地價稅。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土地稅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