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tella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用戶】支持性別/婚姻平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薪資發放整理:【還沒生小孩】生理假整年請下來,不超過三次,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放【生小孩系列】產檢與陪產假→薪資照給(國家鼓勵你去產檢與陪產啦)產假→依相關法令規定 勞基法50 女性勞工受僱工作在6個月以上者,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未滿6個月者減半發給 更細部的討論請參見哺乳擠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國家鼓勵親餵啦)育嬰假→育嬰留職停薪【照顧系列】家庭照顧假→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照顧家人本來就是你自己的事,依事假~)另,勞保有生育給付的相關規定 分娩、早產或流產都可以領這個蠻瑣碎的,可以當常識看
【用戶】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四章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第14條(生理假)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第15條(產假、產檢假、陪產假)-記憶方式分四劃,乘二(前後) 八星期 妊,右邊一個三.... 壬四劃,四星期去掉一撇 一個二...... 一撇一星期未滿二與陪產, 固定五日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