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3 條的規定,公務人員考績可區分為:
(A)平時考績、另予考績、專案考績
(B)年終考績、另予考績、專案考績
(C)期中考績、平時考績、專案考績
(D)年終考績、平時考績、期中考績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1825
統計:A(53),B(206),C(1),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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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3條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一、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二、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三、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