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甲為乙公司送貨之司機,月薪 30000 元。某日,甲外出送貨時,丙違規駕駛,撞上無過失之甲所駕駛的車輛,並致使甲手腳骨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向乙公司請求損害賠償,而乙公司對丙有求償權
(B)甲得向丙請求損害賠償
(C)乙、丙應對甲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D)乙公司對甲之駕駛車輛應按其情形有為必要之預防其受危害之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9259
統計:A(11),B(7),C(89),D(10),E(0)
用户評論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第 487-1 條 受僱人服勞務,因非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受損害者,得向僱用人請求賠償。前項損害之發生,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時,僱用人對於該應負責者,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