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某公務人員民國46年9月1日生,於民國70年11月16日初任公務人員,擬於95年12月2日申請自願退休,
(A)不符合自願退休要件
(B)僅得擇領一次退休金
(C)得擇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
(D)得擇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或兼領月退休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05063
統計:A(9),B(32),C(12),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國70年11月16日起初任公務人員至民國95年12月2日止  *任職滿25年民國46年9月1日出生起至民國95年12月2日止  *年滿49歲 符合 公務人員退休法 第4條 第1項 第2款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退休法 第4條 (自願退休之事由)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一、任職滿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者。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並依法令辦理精簡,未符前項規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准其自願退休:一、任職滿二十年以上者。二、任職滿十年以上,年滿五十歲者。三、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者。第一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 ,由主管機關就其職務性質具體規定危險及勞力範圍,送經銓敘部認定後,酌予減低,但不得少於五十歲。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退休法 第10條 (退休金給與之規定)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條及第六條辦理退休者,退休金依下列規定給與:一、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或屆齡延長服務者,給與一次退休金。二、任職滿十五年以上,由退休人員就前條第一項之退休金種類擇一支領 。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退休人員,除任職滿二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者得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外,僅得支領一次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