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評論
應該是民法1114條,1115是扶養義務人之順序哦.第1114條(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郭綉君】評論
*與2F討論*自己與配偶之父母是直系姻親
【洪偉銘】評論
回二樓,夫妻之一方與他方父母的確是直系姻親沒有錯,但題目有說是"未同居一處",而法條第二款是"同居者",所以不能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