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民國 100 年 01 月 05 日第 16 條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 19 條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二、調整工...
【用戶】米花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為了落實性別平等,我政府已制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符合此法的規定? (A)每人每個月都可以請一天帶薪的生理假 (B)女性職工懷孕期間可以有帶薪的產檢假 (C)男性職工在配偶懷孕期間可以有陪產假 (D)只有女性職工可以在生產後申請育嬰假------------------------------------------Ans:(B)1. 每月生理假1日 → 半薪2. 產檢假&陪產假5日 → 全薪
【用戶】Decade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A 第 16 條n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B 第 19 條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nnn二、調整工作時間。C第 20 條n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為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該期間不得超過一年為原則(X;任職滿六個月;不得超過二年)(B)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O)(C)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發生嚴重之疾病,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十四日為限(X;7日為限)(D)受僱者依育嬰留職停薪、工作時間調整、家庭照顧假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仍得視情況拒絕(X;不得拒絕。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民國 100 年 01 月 05 日第 16 條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 19 條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看完整詳解
【用戶】燕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什麼是家庭照顧假?●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此為事假與家庭照顧假不同之處。●孩子超過12歲、亦非身心障礙者,家長無法請防疫照顧假,只能請家庭照顧假,時間最長只有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