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所適用之事證調查原則?
(A)職權調查證據主義
(B)自由心證主義
(C)有利與不利兼顧原則
(D)嚴格證據主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8502
統計:A(48),B(909),C(134),D(3247),E(0)

用户評論

masami】評論

行政程序法(A)職權調查證據主義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derek801204】評論

行政程序法所適用之事證調查原則:職權調查證據主義 自由心證主義 有利與不利兼顧原則 刑事訴訟法原則:嚴格證據主義 

Jasper】評論

嚴格證據主義:刑事訴訟法155第2項 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金榜題名】評論

(一)行政程序法§36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可知(A)(C)之論述均屬之。(二)行政程序法§43規定:「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可知(B)之論述屬之。(三)行政程序究非訴訟程序不採「嚴格證據主義」,可知(D)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