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國民在少年福利機構安置教養,其出生地或發現地不明者,以何者為出生地?
(A)該少年福利機構負責人戶籍地
(B)安置教養人戶籍地
(C)該少年福利機構所在地
(D)該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註冊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5854
統計:A(0),B(7),C(396),D(7),E(0)

用户評論

【用戶】嵐曦

【年級】

【評論內容】戶籍法第20條第4款

【用戶】妙芯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第 20 條 中華民國人民初次申請戶籍登記時,其出生地依下列規定: 一、申請戶籍登記,以其出生地所屬之省(市)及縣(市)為出生地。 二、無依兒童之出生地無可考者,以發現地為出生地。 三、在船機上出生而無法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出生時該船機之註冊地、國籍登記地或船籍港所在地為出生地。 四、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安置教養,其出生地或發現地不明者,以該機構所在地為出生地。 五、在國外出生者,以其出生所在地之國家或地區為出生地。 六、不能依前五款規定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居住處所地為出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