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外國人依其本國法無行為能力,但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者,就其在中華民國之法律行為應視為:
(A)有行為能力
(B)無行為能力
(C)視行為是否影響他人權利而定
(D)視外國人是否有固定居所而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4444
統計:A(391),B(9),C(10),D(4),E(0)
用户評論
【用戶】Mei-Ying Wu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10條Ⅲ外國人依其本國法無行為能力或僅有限制行為能力,而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者,就其在中華民國之法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