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下列關於遺囑撤回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可依遺囑執行人之本國法
(B)可依遺囑之訂立地法
(C)可依遺囑人死亡時之住所地法
(D)遺囑有關不動產者,可依該不動產之所在地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0499
統計:A(256),B(39),C(38),D(28),E(0)

用户評論

【用戶】duck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61條:遺囑及其撤回之方式,除依前條所定應適用之法律外,亦得依下列任一法律為之:一、遺囑之訂立地法二、遺囑人死亡時之住所地法 三、遺囑有關不動產者,該不動產之所在地法

【用戶】Jinnie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A)應改為「撤回時遺囑人之本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