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 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實施搜索或扣押時,發現另案應扣押之物,應如何處理?
(A)亦得扣押之
(B)不得扣押之
(C)亦得羈押之
(D)不得羈押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7194
統計:A(1652),B(111),C(50),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

用户評論

Aimee Kung】評論

第 152 條實施搜索或扣押時,發見另案應扣押之物亦得扣押之,分別送交該管法院或檢察官。

後起之秀_莊弘明】評論

不是不告不理喔

123 122】評論

上面137條是 附帶扣押另案,則是非本案標的,但是另外一個案子的標的。至於,不告不理是法院對於案子的審理原則,司法警察(行政體系)並非司法院底下的機關,而是協助檢察官(偵查主體,隸屬行政院法務部)的定位,又法條有規定,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應即開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