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委任律師乙代理其對被告 A 所提起之自訴,委任狀上雖經甲簽名,但自訴狀上僅有代理人乙簽名,未經自訴人甲簽名。第一審法院限期命補正,自訴人未遵期補正,第一審法院疏未注意,諭知 A 有罪之判決,A 不服提起第二審上訴,甲於第二審審理時,未委任律師代理。試問第二審法院應如何處理與裁判?(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9018
統計:A(36),B(345),C(13),D(1),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