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某建商於興建高層住宅期間,因建築物下部結構深開挖,似造成工地周遭鄰房有受損之情形。但因各鄰房受損害情形不一,且部分鄰房受損害之舉證亦不夠充實,使得建商與各鄰房所有人間因損鄰爭議事件紛擾不止。受損戶遂集體向當地建管主管機關陳情,請求主管機關介入處理。該機關依據○○市建築物施工損鄰爭議事件處理要點,要求建商依據該要點與各受損戶解決損鄰爭議。惟該建商並未能依據該處理要點與各受損戶達成和解,且在未與所有受損戶達成和解之情形下,工程已達到完工程度,並向建管主管機關請領使用執照。
【題組】⑴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令體系,評述該「○○市建築物施工損鄰爭議事件處理要點」之性質與拘束效果。(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適中0.543814
統計:A(35),B(26),C(54),D(46),E(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