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在行政行為形式選擇自由之前提下,行政機關得在具體個案中選擇多種行政行為形式組合應用,以有效達成行政目的。試分從我國行政程序法、學說及實務見解角度,析論行政機關併用「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兩種行為形式之法容許性。(3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4028
統計:A(783),B(1360),C(1052),D(10348),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價格

用户評論

【用戶】周大翰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牌價就是牌子上寫的價錢.也就是掛上產品最新的標價.(可能每天都不同)大盤商有大盤商的牌價.零售商也有零售商的牌價大盤商在拍賣場所拍定的價格後督必須掛上最新價格(牌價).

【用戶】記憶吐司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28.向不特定的多數廠商公告公司對料件的需求,透過競標方式評選合格供應商,這種採購程序稱爲:

【用戶】楊糖果-郵局內勤郵務處理備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關鍵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