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an D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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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因素刪除法-摘自廖秀卿教授文章1.因素刪除法主張以理性、邏輯的方法處理生涯抉擇的選項,再剔除次要選項,在容易操作的範圍中進行生涯決定。此是由Tversky(1972)提出,而以色列的Gati(1986)將它衍伸應用在生涯抉擇上的。2、此法最適合應用在當事人受困於志願太多的抉擇上。3、因素刪除法的生涯抉擇模式:此生涯抉擇模式可細分成九個步驟(1)定義問題:明確的界定做決定的目標,以及確認有那些可能的選項。(2)確定相關選擇因素:當事人必須確定有那些選擇因素是必須集中注意力思考的。例如: 定義問題:是抉擇一個職業。(3)排定選擇因素的重要性:將選擇因素的重要性,依大到小排列,這樣才可據以衡量選擇因素在各選項的輕重。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