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譽芳】評論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最新(98.07.14)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26沒有寫到國中三年級參加選習技藝教育*舊法(94..03.30)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1058/ch05/type1/gov40/num1/Eg.htm第9條國中小辦理社團活動時,得不受本準則之限制,不同年級、班級之學生得自由參加,以發展多元能力,深化學習成果。國中三年級得在學生自由參加選習之原則下,以跨班分組學習方式實施技藝教育。
【今年必上】評論
小三 國一:藝術才能班國三:技藝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