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之規定,本貸款之申請人為何者?(A)學生(B)法定代理人(C)學校(D)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評論內容】
第6條
本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
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
任保證人;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前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其法定代理人均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評論主題】65 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經過地方立法機關通過的法規名稱為何?(A)自治條例(B)自治規則(C)自治通則(D)自治辦法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 三 節 自治法規
第 25 條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評論主題】78 依空中大學設置條例規定,全修生具有學籍,須要年齡幾歲?(A)十八歲(B)十九歲(C)二十歲(D)二十一歲
【評論內容】
這題查超久QAQQ
現在沒有年齡限制
【舊】第6條(89.01.19)
全修生具有學籍,須年滿二十歲,曾在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全修生每學年招生名額,應報請教育部核定。
選修生修滿四十學分成績及格者,視為其有第一項之同等學力。
http://edu.law.moe.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140
↓
【新】第14條(103.01.22)
空中大學學生分為全修生及選修生。
全修生具有學籍,符合修讀下列各級學位資格,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一、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副學士、學士學位。
二、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碩士學位。
...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評論內容】
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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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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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本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
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
任保證人;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前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其法定代理人均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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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
第 三 節 自治法規
第 25 條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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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第6條(89.01.19)
全修生具有學籍,須年滿二十歲,曾在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全修生每學年招生名額,應報請教育部核定。
選修生修滿四十學分成績及格者,視為其有第一項之同等學力。
http://edu.law.moe.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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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第14條(103.01.22)
空中大學學生分為全修生及選修生。
全修生具有學籍,符合修讀下列各級學位資格,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一、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副學士、學士學位。
二、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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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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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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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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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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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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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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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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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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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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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評論內容】
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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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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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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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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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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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74 依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所稱原住民地區學校,通常指原住民學生達學生總數之多少比例之學校?(A)五分之一(B)四分之一(C)三分之一(D)二分之一
【評論內容】
原住民族教育法沒寫,是寫在細則裡= =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4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族教育:為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及民族教育之統稱。
二、一般教育:指依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一般性質教育。
三、民族教育:指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傳統民族文化教育。
四、原住民族學校:指為原住民族需要所設立,重視傳統民族文化教育之學校。
五、原住民教育班:指為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於一般學校中開設之班級。
六、原住民重點學校:指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之中小學;其人數或比例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
七、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指於原住民族學校、原住民教育班或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教學之師資...
【評論主題】26 精熟教學大都採取標準參照之評量,因此其測量之效度以下列那一項為主?(A)表面效度(B)預測效度(C)內容效度(D)同時效度
【評論內容】內容效度指測驗題目對有關內容或行為範圍取樣的適當性。成就測驗和熟練測驗特別註重這種效度。例如,在成就測驗中,測驗題目是根據教學大綱和教材內容適當抽出的,內容效度就是判斷測驗題目(內容)是否符合它欲測的目標。由於這種衡量效度的方法必須針對課程的目標和內容,以系統的邏輯方法詳細分析題目的性能,故又稱課程效度或邏輯效度。
【評論主題】62 下列那一個不是夏商周的施教場所?(A)校(B)庠(C)序(D)跋
【評論內容】孟子說:「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
【評論主題】54 「共和國」是那一位作者的著作?(A)亞理斯多德(Aristotle)(B)蘇格拉底(Socrates)(C)柏拉圖(Plato)(D)斐希特(J. Fichte)
【評論內容】《理想國》又譯作《國家篇》、《共和國》、《王制》,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大約西元前390年所寫成的作品,主要談及了正義、秩序和正義的人及城邦所扮演的角色。
【評論主題】27 對於西洋教育思想中「學說主張」和「學派」兩者的配對,那一個選項組合是正確的?(A)杜威 (J. Dewey) - 教育陶塑說(B)斯賓塞 (H. Spencer) - 生活預備說(C)菲希特 (
【評論內容】
德國教育學家凱欣斯泰納(GM Kerschensteiner,1854~1932)是「勞作教育」的主要推動者,主張按公民教育的要求,把傳統的國民學校改造成為新型的勞作學校,亦即「工作學校」。「勞作」是一種具有教育價值的個人活動方式,其活動分為遊戲、運動、活動、勞作四部分。勞作的教育價值在於獲取經驗的知識和生產的技能,傳授的知識靠聽講而獲得,機械的技能靠練習而獲得,而經驗的知識和生產的技能可在自身勞作活動中獲得。
二十世紀初,德國教育學者凱欣斯泰納(Georg Kerschensteiner,1854~1932)倡導國家主義(statism)公民教育,主張國家教育的制度只有一個目標,即「造就公民」-造成適合國家及時代使需要的有用公民。凱欣斯泰納的公民教育思想,同時強調「人格的自主獨立」和「為國家犧牲奉獻的主動性」,被認為是現代教育學者普遍接受的一種公民教育內涵。
【評論主題】49 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各項教育經費收入及支出,應設立何種單位,依法編列預算辦理?(A)校務發展基金(B)地方教育發展基金(C)政府基金(D)教育基金
【評論內容】第13條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各項教育經...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評論內容】
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52 遇重大災害,辦理古蹟緊急修復,古蹟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災後幾日內提報搶修計畫?(A)三十日(B)二個月(C)三個月(D)六個月
【評論內容】
文化資產保存法(105.07.27) 第27條
因重大災害有辦理古蹟緊急修復之必要者,其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
於災後三十日內提報搶修計畫,並於災後六個月內提出修復計畫,均於主
管機關核准後為之。
私有古蹟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前項計畫有困難時,主管機關
應主動協助擬定搶修或修復計畫。
前二項規定,於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
理人同意時,準用之。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51 下列有關發現古物的描述,何者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A)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發見者所有(B)發見人應即聯繫學術單位前來探勘採掘(C)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D
【評論內容】
這題資料找好久= =......
文化資產保存法 (民國91年)→舊法,法條已全面更新找不到選項敘述的內容
第17條
埋藏地下、沉沒水中或由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國家所有。
前項古物之發見人,應即報告當地警察機關轉報或逕報地方政府指定保管機構採掘收存;對發見人獎勵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對於珍貴稀有之古物,地方政府應函請教育部指定公立古物保管機構收存保管。
第18條
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並依前條之規定處理。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繼續發掘古物,惟對於工程延誤或其他損失應酌予補償。
【評論主題】11 一所尚稱健全的私立學校董事會,因故發生糾紛致無法召開會議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採取何種處置方式?(A)限期命其整頓改善(B)解除全體董事職務(C)停止董事職務二至六個月(D)指定人員組織管理委員
【評論內容】
找很久...發現有改過= =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4.aspx?lsid=FL008407&lno=32&ldate=19970618
【新的】私立學校法(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修正)第25條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致影響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校務之正常運作者,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法人主管機關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得視事件性質,聲請法院於一定期間停止或解除學校法人董事長、部分或全體董事之職務。
法院依前項規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時,法人主管機關應就原有董事或熱心教育之公正人士中指定若干人會同推選董事,重新組織董事會。
法院依第一項規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後,得於新董事會成...
【評論主題】37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A)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B)國民教育階段內完全依自由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C)政府鼓勵私人興學,但不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D)國民基本教育
【評論內容】
第7條
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政府對於私人及民間團體興辦教育事業,
應依法令提供必要之協助或經費補助,並依法進行財務監督。其著有貢獻
者,應予獎勵。
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其辦法由該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定之。
第8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為社會認知發展論的代表人物?(A)維高斯基(Lev S. Vygotsky) (B)史肯納(B. F. Skinner)(C)嘉納(H. Gardner) (D)奧斯貝(D. P. Ausub
【評論內容】
維高斯基的認知發展論
發展由來:此為皮亞傑之後的發展理論,強調發展是一種連續的過程,在這時候的重點主要有三項,自我語言中心或是稱為私自對話,還有最近發展區(近側發展區)最後是鷹架理論,此三者構築了發展理論的全部。
自我中心語言(私自對話):說明了孩童在小的時候,常會對於外在知識所構築成的語言,將之轉變為自己可以理解的字彙,然後在平常的時候,就會透過自言自語的方式,進行一種類似知識灌輸的過程,這對於幼童來說是很重要的學習方式,也能讓他更有效率地做學習。
最近發展區(近側發展區):此舉說明了教育其實重點著重在學生可能會,但是不完全懂的地方,也就是說他們需要學習的部分,是他們沒辦法獨力完成,但是如果有些許幫助,...
【評論主題】21 依據「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之規定,學生學位之取得,其修習遠距教學學分數不得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多少?(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C)四分之一(D)五分之一
【評論內容】第6條學生修習遠距教學課程成績及格,且符...
【評論主題】17 那位西方哲人提出洞穴之比喻(the allegory of the cave),做為知識論探討的議題?(A)柏拉圖(Plato) (B)蘇格拉底(Socrates)(C)杜威(J. Dewey)
【評論內容】
柏拉圖(Plato)在《理想國》(the Republic)第七卷裡,試圖用洞穴之喻(The Allegory of the Cave)來說明人追求善的過程。在這個比喻中,有一群囚犯在地下洞穴裡,囚犯的雙手被縛,背對洞穴出口坐著,只能看著洞穴裡面前方牆上經由身後的地下光源(火炬)所映射出來的幻影;接著他們其中一人終能辨識出其中的虛假,因而走出洞穴接觸陽光。剛走出洞穴的這名囚犯,一開始不習慣強烈的光線,使他無法直視光源,分辨事物的真假,於是他必須先從影子、水中倒影開始,然後才能認識到幻象和真實事物的差別。直到最後,他能夠直視太陽 - 最高的善本身。
在這個隱喻裡,柏拉圖用洞穴代表物質世界或經驗世界,洞外世界則代表著理型界,而光(光源)象徵的是真理和善。而人最終的理想和目標就是要摒棄黑暗和變動的經驗世界,朝向光明、永恆的理型世界。
【評論主題】79 學位授予法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應如何處理?(A)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B)撤銷學位,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C)撤銷學位,學生記過處分(D)指導
【評論內容】
學位授予法第 17 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學校經主管機關糾正後仍未就第一項違法或不當之情事妥為處理者,主管
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違反情形作具體處
分認定及建議,由學校據以辦理;屆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
減少各項獎補助...
【評論主題】21 依據「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之規定,學生學位之取得,其修習遠距教學學分數不得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多少?(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C)四分之一(D)五分之一
【評論內容】第6條學生修習遠距教學課程成績及格,且符...
【評論主題】17 那位西方哲人提出洞穴之比喻(the allegory of the cave),做為知識論探討的議題?(A)柏拉圖(Plato) (B)蘇格拉底(Socrates)(C)杜威(J. Dewey)
【評論內容】
柏拉圖(Plato)在《理想國》(the Republic)第七卷裡,試圖用洞穴之喻(The Allegory of the Cave)來說明人追求善的過程。在這個比喻中,有一群囚犯在地下洞穴裡,囚犯的雙手被縛,背對洞穴出口坐著,只能看著洞穴裡面前方牆上經由身後的地下光源(火炬)所映射出來的幻影;接著他們其中一人終能辨識出其中的虛假,因而走出洞穴接觸陽光。剛走出洞穴的這名囚犯,一開始不習慣強烈的光線,使他無法直視光源,分辨事物的真假,於是他必須先從影子、水中倒影開始,然後才能認識到幻象和真實事物的差別。直到最後,他能夠直視太陽 - 最高的善本身。
在這個隱喻裡,柏拉圖用洞穴代表物質世界或經驗世界,洞外世界則代表著理型界,而光(光源)象徵的是真理和善。而人最終的理想和目標就是要摒棄黑暗和變動的經驗世界,朝向光明、永恆的理型世界。
【評論主題】32 近年來,各國很強調閱讀理解及學習策略的教學,這樣的主張較偏向那一學派?(A)行為學派 (B)認知學派 (C)人本學派 (D)精神分析學派
【評論內容】
人本學派:源於行為學派對人價值的乎視--將人視為僅是刺激與反應連接的被動體。因此強調人的主動性,以不同階層的自我實現、自我超越解釋人的行為。
行為學派:源於當時方法過於主觀,而缺乏客觀性,建立強烈的實驗風格,凡事均必須是可客觀測的,並強調刺激與反應的連結,而不考慮內部的歷程。在確立心理學客觀的量測,行為主義的貢獻不小。
認知學派:同樣是對行為學派的反動--將人視為黑盒子。因此認知學派將人視為訊息處理的主體,著重於訊息處理模式,同時也承襲了行為學派強烈的實驗風格。
p.s.心理分析與人本學派強調於觀察者主觀的推理,相反的行為學派、認知學派與生理則著重在實驗中客觀的證據。當我們考慮自然科學,人文科學時,在這些不同的學派中,會被以不同的結果。
【評論主題】15 「哲學是教育的普遍原理,教育是哲學的實驗室」,是下列何者的名言?(A)杜威 (J. Dewey) (B)盧梭(J. J. Rousseau)(C)蘇格拉底(Socrates) (D)蒙特梭利(M
【評論內容】
以「原理」和「實驗」的關係來看,兩者即符合「互相校正」。
原理(哲學)提供了規則、依據和方向,實驗(教育)則不斷驗證原理(哲學)是否為真(理)。
【評論主題】39. 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下列那一項敘述是不正確的?(A)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B)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
【評論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 5 條
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
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第 7 條
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但依
其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不在此限。
前項所稱上班或勤務時間,指下列時間:
一、法定上班時間。
二、因業務狀況彈性調整上班時間。
三、值班或加班時間。
四、因公奉派訓練、出差或參加與其職務有關活動之時間。
第 9 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
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
【評論主題】23. 依據家庭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幾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A)1小時以上,(B)2小時以上,(C)3小時以上,(D)4小時以上
【評論內容】
家庭教育法 第 12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師資培育機構,將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列為必修科目或通識教育課程。
【評論主題】14.阿傑的母親是某清潔公司的清潔人員,她靠著省吃儉用及借貸等方式,供養阿傑出國獲得碩士學位,並順利取得會計師執照,阿傑家社會地位的轉變屬於下列何種社會流動?(A)代內水平流動(B)代間水平流動(C)
【評論內容】
代間流動
代間流動(intergenerational mobility)又稱為異代流動。是指一個家庭成員在社會階層與父母社會階層之間的社會流動差異,是社會學研究的重要對象。(藉此比較社會結構與個人因素之間的流動差異原因為何)
代內流動
代內流動(Intragenerational mobility)指個體因為事業或工作職場的升遷或下降等所造成的社會流動,又稱為事業流動。
【評論主題】35.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下列那一事項應依法律定之?(A)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規定之事項(B)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審議委員會之組成(C)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D)各級教育階段之教
【評論內容】
答案D為什麼不行?????(答案C可以,D呢?)A、B是命令,C、D是法律吧?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2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3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A)行政程序法 第150條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B)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C)(D) 教育基本法 第8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
【評論主題】49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何人為召集人?(A)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 (B)直轄市及縣(市)議會議長(C)直轄市及縣(市)議會教育小組召集
【評論內容】第 10 條
【評論主題】2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之規定,本貸款之申請人為何者?(A)學生(B)法定代理人(C)學校(D)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評論內容】
第6條
本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
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
任保證人;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前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其法定代理人均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評論主題】41 依教師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應由那三類人員之代表組成?(A)教師代表、職員代表、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B)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家長會代表(C)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學校行
【評論內容】第 11 條
【評論主題】78 依空中大學設置條例規定,全修生具有學籍,須要年齡幾歲?(A)十八歲(B)十九歲(C)二十歲(D)二十一歲
【評論內容】
這題查超久QAQQ
現在沒有年齡限制
【舊】第6條(89.01.19)
全修生具有學籍,須年滿二十歲,曾在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全修生每學年招生名額,應報請教育部核定。
選修生修滿四十學分成績及格者,視為其有第一項之同等學力。
http://edu.law.moe.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140
↓
【新】第14條(103.01.22)
空中大學學生分為全修生及選修生。
全修生具有學籍,符合修讀下列各級學位資格,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一、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副學士、學士學位。
二、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碩士學位。
...
【評論主題】74 依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所稱原住民地區學校,通常指原住民學生達學生總數之多少比例之學校?(A)五分之一(B)四分之一(C)三分之一(D)二分之一
【評論內容】
原住民族教育法沒寫,是寫在細則裡= =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4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族教育:為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及民族教育之統稱。
二、一般教育:指依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一般性質教育。
三、民族教育:指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傳統民族文化教育。
四、原住民族學校:指為原住民族需要所設立,重視傳統民族文化教育之學校。
五、原住民教育班:指為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於一般學校中開設之班級。
六、原住民重點學校:指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之中小學;其人數或比例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
七、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指於原住民族學校、原住民教育班或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教學之師資...
【評論主題】51 下列有關發現古物的描述,何者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A)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發見者所有(B)發見人應即聯繫學術單位前來探勘採掘(C)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D
【評論內容】
這題資料找好久= =......
文化資產保存法 (民國91年)→舊法,法條已全面更新找不到選項敘述的內容
第17條
埋藏地下、沉沒水中或由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國家所有。
前項古物之發見人,應即報告當地警察機關轉報或逕報地方政府指定保管機構採掘收存;對發見人獎勵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對於珍貴稀有之古物,地方政府應函請教育部指定公立古物保管機構收存保管。
第18條
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並依前條之規定處理。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繼續發掘古物,惟對於工程延誤或其他損失應酌予補償。
【評論主題】37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A)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B)國民教育階段內完全依自由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C)政府鼓勵私人興學,但不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D)國民基本教育
【評論內容】
第7條
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政府對於私人及民間團體興辦教育事業,
應依法令提供必要之協助或經費補助,並依法進行財務監督。其著有貢獻
者,應予獎勵。
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其辦法由該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定之。
第8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
【評論主題】12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之規定,高級中學校務會議之次數為以下何者?(A)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B)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C)每學期至少開會二次(D)未規定
【評論內容】
第25條
高級中等學校設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或校園規劃等重大事項。
二、依法令或本於職權所訂定之各種重要章則。
三、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四、其他依法令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事項。
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代表、
家長會代表及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組成之;其成員之人數、比例、產生
及議決方式,由各校定之,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集並主持之,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經校務會議代表
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
【評論主題】9 依據「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之規定,學校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之何時,將學生家長之相關資料送學校家長會,以利會務運作?(A)開學後三天內(B)開學後三週內(C)開學後三個月內(D)學期結束時
【評論內容】
法規名稱: 廢 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02 日
第 3 條
學校應設學生家長會 (以下簡稱家長會) ,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組織之,並冠以學校名稱,會址設於學校內,學校得提供適當場所,以辦理會務。
前項所稱家長,係指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學校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三週內,將學生家長之相關資料送學校家長會,以利會務運作。
【評論主題】8 依據「高級中學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A)高級中學教科用書,由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定(B)教育實驗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C)高級中學校長得兼任他職(D)高級中學設輔導工作委員
【評論內容】
法規名稱: 廢 高級中學法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第 9 條
高級中學教科用書,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
第 12 條
高級中學置校長一人,專任,綜理校務,並得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後,於本校或他校兼課。
高級中學校長,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者,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就合格人員中,遴選聘任之;私立者,由董事會就合格人選中,遴選聘任之。
前項遴選,應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辦理;其遴選聘任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依師資培育法規定所設之附屬高級中學,其校長由各該大學校長,就該校教師中遴聘合格人員擔任之,並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高級中學校...
【評論主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學校、主管機關為性騷擾事件之懲處時,得命加害人接受多少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A)4小時(B)6小時(C)8小時(D)未規範
【評論內容】
第25條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應依相
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自行或將加害人移送其他權責機關,予以申誡、記過、
解聘、停聘、不續聘或其他適當之懲處。
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懲處時,應命加
害人接受心理輔導之處置,並得命其為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
一、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
二、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三、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
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情節輕微者,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得
僅依前項規定為必要之處置。
第一項懲處涉及加害人身分之改變時,應給予其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
第二項之處置,應由該懲處之學校或主管機關執行,執行時並應採取必要
之措施,以確保加害人之配合遵守。
【評論主題】二、甲將其所有之 A 屋出租予乙,租賃契約約定押租金分三期按期給付,如乙未依約按期履行,甲即得終止租約。嗣乙僅給付第一期押租金,其餘押租金則未依約按期給付,甲催告乙給付未果,試問甲可否以乙違反上開租賃
【評論內容】
第16條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三、如圖三所示電路,直流電壓源E=10V。假設所有電流及電壓都已達到穩態最終之值。設R1=2 kΩ,R2=3 kΩ,R3=R4=4 kΩ,R5=5 kΩ;L1=L2=4 mH,C1=C2=0.2 μF
【評論內容】第 9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應為專任,並採任期制,任期一任為四年。但原住民、山地、偏遠、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但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縣(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市)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聘任之。但縣(市)學校數量國中未達十五校或國小未達四...
【評論主題】二、如何利用單一地震測站所觀測之三向地震歷時紀錄圖,來估算震央之位置?(20 分)
【評論內容】
第2條
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並按其類別稱某職業學校,必要時得併設二類;二類併設時,商業類及家事類、海事及水產類、醫事及護理類、藝術及戲劇類得視為一類。
前項每類各設若干科,科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學校報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但申請設立尚未訂定課程標準或綱要之新科,應先層轉教育部核准後設立。
職業學校依前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設實用技能學程,其課程得分年段修習。
第3條
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評論主題】四、某 A、B 兩種飲料,經 10 位品評員評分,結果如下表:5若評分符合常態分布,試問兩種飲料之評分是否有顯著差異?寫出檢定統計量之分布。( α =5%, critical value=2.262)
【評論內容】
第9條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
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
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
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
解決其困難。
前項適齡國民,除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情形或有特殊原因經鄉(鎮
、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核准者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入
學、復學者,應由學校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予以書面警
告,並限期入學、復學。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
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復學;如未遵限入學、復學,得繼續處罰至入
學、復學為止。
【評論主題】2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之規定,本貸款之申請人為何者?(A)學生(B)法定代理人(C)學校(D)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評論內容】
第6條
本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
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
任保證人;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前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其法定代理人均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評論主題】41 依教師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應由那三類人員之代表組成?(A)教師代表、職員代表、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B)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家長會代表(C)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學校行
【評論內容】第 11 條
【評論主題】78 依空中大學設置條例規定,全修生具有學籍,須要年齡幾歲?(A)十八歲(B)十九歲(C)二十歲(D)二十一歲
【評論內容】
這題查超久QAQQ
現在沒有年齡限制
【舊】第6條(89.01.19)
全修生具有學籍,須年滿二十歲,曾在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全修生每學年招生名額,應報請教育部核定。
選修生修滿四十學分成績及格者,視為其有第一項之同等學力。
http://edu.law.moe.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140
↓
【新】第14條(103.01.22)
空中大學學生分為全修生及選修生。
全修生具有學籍,符合修讀下列各級學位資格,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一、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副學士、學士學位。
二、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碩士學位。
...
【評論主題】74 依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所稱原住民地區學校,通常指原住民學生達學生總數之多少比例之學校?(A)五分之一(B)四分之一(C)三分之一(D)二分之一
【評論內容】
原住民族教育法沒寫,是寫在細則裡= =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4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族教育:為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及民族教育之統稱。
二、一般教育:指依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一般性質教育。
三、民族教育:指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傳統民族文化教育。
四、原住民族學校:指為原住民族需要所設立,重視傳統民族文化教育之學校。
五、原住民教育班:指為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於一般學校中開設之班級。
六、原住民重點學校:指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之中小學;其人數或比例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
七、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指於原住民族學校、原住民教育班或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教學之師資...
【評論主題】51 下列有關發現古物的描述,何者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A)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發見者所有(B)發見人應即聯繫學術單位前來探勘採掘(C)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D
【評論內容】
這題資料找好久= =......
文化資產保存法 (民國91年)→舊法,法條已全面更新找不到選項敘述的內容
第17條
埋藏地下、沉沒水中或由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國家所有。
前項古物之發見人,應即報告當地警察機關轉報或逕報地方政府指定保管機構採掘收存;對發見人獎勵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對於珍貴稀有之古物,地方政府應函請教育部指定公立古物保管機構收存保管。
第18條
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並依前條之規定處理。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繼續發掘古物,惟對於工程延誤或其他損失應酌予補償。
【評論主題】37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A)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B)國民教育階段內完全依自由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C)政府鼓勵私人興學,但不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D)國民基本教育
【評論內容】
第7條
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政府對於私人及民間團體興辦教育事業,
應依法令提供必要之協助或經費補助,並依法進行財務監督。其著有貢獻
者,應予獎勵。
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其辦法由該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定之。
第8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
【評論主題】12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之規定,高級中學校務會議之次數為以下何者?(A)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B)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C)每學期至少開會二次(D)未規定
【評論內容】
第25條
高級中等學校設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或校園規劃等重大事項。
二、依法令或本於職權所訂定之各種重要章則。
三、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四、其他依法令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事項。
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代表、
家長會代表及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組成之;其成員之人數、比例、產生
及議決方式,由各校定之,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集並主持之,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經校務會議代表
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
【評論主題】9 依據「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之規定,學校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之何時,將學生家長之相關資料送學校家長會,以利會務運作?(A)開學後三天內(B)開學後三週內(C)開學後三個月內(D)學期結束時
【評論內容】
法規名稱: 廢 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02 日
第 3 條
學校應設學生家長會 (以下簡稱家長會) ,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組織之,並冠以學校名稱,會址設於學校內,學校得提供適當場所,以辦理會務。
前項所稱家長,係指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學校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三週內,將學生家長之相關資料送學校家長會,以利會務運作。
【評論主題】8 依據「高級中學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A)高級中學教科用書,由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定(B)教育實驗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C)高級中學校長得兼任他職(D)高級中學設輔導工作委員
【評論內容】
法規名稱: 廢 高級中學法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第 9 條
高級中學教科用書,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
第 12 條
高級中學置校長一人,專任,綜理校務,並得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後,於本校或他校兼課。
高級中學校長,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者,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就合格人員中,遴選聘任之;私立者,由董事會就合格人選中,遴選聘任之。
前項遴選,應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辦理;其遴選聘任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依師資培育法規定所設之附屬高級中學,其校長由各該大學校長,就該校教師中遴聘合格人員擔任之,並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高級中學校...
【評論主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學校、主管機關為性騷擾事件之懲處時,得命加害人接受多少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A)4小時(B)6小時(C)8小時(D)未規範
【評論內容】
第25條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應依相
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自行或將加害人移送其他權責機關,予以申誡、記過、
解聘、停聘、不續聘或其他適當之懲處。
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懲處時,應命加
害人接受心理輔導之處置,並得命其為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
一、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
二、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三、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
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情節輕微者,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得
僅依前項規定為必要之處置。
第一項懲處涉及加害人身分之改變時,應給予其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
第二項之處置,應由該懲處之學校或主管機關執行,執行時並應採取必要
之措施,以確保加害人之配合遵守。
【評論主題】二、甲將其所有之 A 屋出租予乙,租賃契約約定押租金分三期按期給付,如乙未依約按期履行,甲即得終止租約。嗣乙僅給付第一期押租金,其餘押租金則未依約按期給付,甲催告乙給付未果,試問甲可否以乙違反上開租賃
【評論內容】
第16條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二、如何利用單一地震測站所觀測之三向地震歷時紀錄圖,來估算震央之位置?(20 分)
【評論內容】
第2條
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並按其類別稱某職業學校,必要時得併設二類;二類併設時,商業類及家事類、海事及水產類、醫事及護理類、藝術及戲劇類得視為一類。
前項每類各設若干科,科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學校報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但申請設立尚未訂定課程標準或綱要之新科,應先層轉教育部核准後設立。
職業學校依前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設實用技能學程,其課程得分年段修習。
第3條
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評論主題】三、如圖三所示電路,直流電壓源E=10V。假設所有電流及電壓都已達到穩態最終之值。設R1=2 kΩ,R2=3 kΩ,R3=R4=4 kΩ,R5=5 kΩ;L1=L2=4 mH,C1=C2=0.2 μF
【評論內容】第 9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應為專任,並採任期制,任期一任為四年。但原住民、山地、偏遠、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但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縣(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市)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聘任之。但縣(市)學校數量國中未達十五校或國小未達四...
【評論主題】四、某 A、B 兩種飲料,經 10 位品評員評分,結果如下表:5若評分符合常態分布,試問兩種飲料之評分是否有顯著差異?寫出檢定統計量之分布。( α =5%, critical value=2.262)
【評論內容】
第9條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
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
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
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
解決其困難。
前項適齡國民,除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情形或有特殊原因經鄉(鎮
、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核准者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入
學、復學者,應由學校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予以書面警
告,並限期入學、復學。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
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復學;如未遵限入學、復學,得繼續處罰至入
學、復學為止。
【評論主題】6 依照帕森士(T. Parsons)主張:「根據社會的結構與需要,將每個人按其性向與能力分配到社會上的適當位置」,此一說法是在發揮何種功能?(A)社會化 (B)選擇(C)社會流動 (D)社會正義
【評論內容】
帕森士(T. Parsons) :提出和諧/功能論。
學校體系功能為社會化、選擇。
社會化:培養具有共同價值和信念的人才。
選擇:培養社會所需的人才。
【評論主題】7 關於法律明確性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律若以抽象概念表示者,其意義須非難以理解,且為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B)法規中無列舉規定,逕以概括方式規定之,如所涉及者為干預性作為之授權,則有違反法
【評論內容】
我覺得根據最佳解釋字432第三行:不論其為不確定概念或概括條款,均須無違明確性之要求所以不確定和概括都是明確性都是對的
【評論主題】23. 依據家庭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幾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A)1小時以上,(B)2小時以上,(C)3小時以上,(D)4小時以上
【評論內容】
家庭教育法 第 12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師資培育機構,將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列為必修科目或通識教育課程。
【評論主題】35.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下列那一事項應依法律定之?(A)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規定之事項(B)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審議委員會之組成(C)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D)各級教育階段之教
【評論內容】
答案D為什麼不行?????(答案C可以,D呢?)A、B是命令,C、D是法律吧?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2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3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A)行政程序法 第150條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B)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C)(D) 教育基本法 第8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
【評論主題】15. 鮑爾斯(S.Bowles)和金帝斯(H.Gintis)認為:學校課程教學與生活輔導所共同塑造的等級結構,和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結構是兩個相互對應的體系,故其理論稱為下列何種理論?(A)鷹架理論(
【評論內容】
結構兼行動理論
Giddens把結構和行動兩個字合併在一起,鑄造了一個新的辭彙:structuration,因而強調了結構裡含有行動,行動中也產生結構。Giddens認為要破除結構與行動的二元對立,就要界定結構為包括行動與結構兩層意義的雙重性(dualism),其指的是社會結構既是人類行動所建構,但同時也是建構的媒介(洪鎌德,1998:122)。
【評論主題】50.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下列有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之敘述,何者正確? (A)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B)專長學者及家長代表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C)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
【評論內容】
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VS中央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人數學校:5~21人中央:17~23人委員學校: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1/2以上中央: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1/2以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合計,應占委員總數2/3以上主任委員學校:校長中央:教育部長開會次數學校: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中央:每3個月應至少開會一次事項訂定學校:學校定之中央: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25 假設國立某大學校務會議成員共 80 人,請問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幾人?(A)5 人 (B)8 人 (C)10 人 (D)12 人
【評論內容】
大學法 第15條
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
前項人員,除校長及副校長外,其人數及產生方式如下:
一、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二分之一;教師代表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三分之二為原則。
二、學生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十分之一。
三、其餘出、列席人員之產生方式及比例,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依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計算,遇有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開,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經校務會議應出席人數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
校務會議必要時,得設各種委員會或專案小組,處理校務會議交議事項;其名稱、任務及組成方式,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評論主題】41 陳英勇今天晚上打算去飆車,好友知道後勸他要多注意安全,他哈哈大笑說技術太差的人才會跌倒,他怎麼可能那麼遜,艾爾肯(D. Elkind)稱此種想法為那一種認知偏誤?(A)想像的觀眾 (B)個人神話
【評論內容】
艾爾楷(Elkind)認為青少年自我中心有下列四大特徵:
(1)想像觀眾(imaginary audience):由於過高的自我意識會使青少年一直以為自己是被觀賞的對象;
(2)個人神話(personalfable):青少年過度強調自己情感與獨特性;
(3)假裝愚蠢(pseudo):大智若愚的表現;
(4)明顯的偽善(apparent hypocrisy)。
http://blog.xuite.net/st868221/twblog/143473063-%E8%89%BE%E7%88%BE%E6%A5%B7%28Elkind%29%E8%AA%8D%E7%82%BA%E9%9D%92%E5%B0%91%E5%B9%B4%E8%87%AA%E6%88%91%E4%B8%AD%E5%BF%8...
【評論主題】2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之規定,本貸款之申請人為何者?(A)學生(B)法定代理人(C)學校(D)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評論內容】
第6條
本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
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
任保證人;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前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其法定代理人均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評論主題】78 依空中大學設置條例規定,全修生具有學籍,須要年齡幾歲?(A)十八歲(B)十九歲(C)二十歲(D)二十一歲
【評論內容】
這題查超久QAQQ
現在沒有年齡限制
【舊】第6條(89.01.19)
全修生具有學籍,須年滿二十歲,曾在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全修生每學年招生名額,應報請教育部核定。
選修生修滿四十學分成績及格者,視為其有第一項之同等學力。
http://edu.law.moe.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140
↓
【新】第14條(103.01.22)
空中大學學生分為全修生及選修生。
全修生具有學籍,符合修讀下列各級學位資格,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一、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副學士、學士學位。
二、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碩士學位。
...
【評論主題】74 依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所稱原住民地區學校,通常指原住民學生達學生總數之多少比例之學校?(A)五分之一(B)四分之一(C)三分之一(D)二分之一
【評論內容】
原住民族教育法沒寫,是寫在細則裡= =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4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族教育:為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及民族教育之統稱。
二、一般教育:指依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一般性質教育。
三、民族教育:指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傳統民族文化教育。
四、原住民族學校:指為原住民族需要所設立,重視傳統民族文化教育之學校。
五、原住民教育班:指為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於一般學校中開設之班級。
六、原住民重點學校:指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之中小學;其人數或比例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
七、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指於原住民族學校、原住民教育班或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教學之師資...
【評論主題】51 下列有關發現古物的描述,何者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A)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發見者所有(B)發見人應即聯繫學術單位前來探勘採掘(C)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D
【評論內容】
這題資料找好久= =......
文化資產保存法 (民國91年)→舊法,法條已全面更新找不到選項敘述的內容
第17條
埋藏地下、沉沒水中或由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國家所有。
前項古物之發見人,應即報告當地警察機關轉報或逕報地方政府指定保管機構採掘收存;對發見人獎勵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對於珍貴稀有之古物,地方政府應函請教育部指定公立古物保管機構收存保管。
第18條
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並依前條之規定處理。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繼續發掘古物,惟對於工程延誤或其他損失應酌予補償。
【評論主題】37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A)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B)國民教育階段內完全依自由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C)政府鼓勵私人興學,但不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D)國民基本教育
【評論內容】
第7條
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政府對於私人及民間團體興辦教育事業,
應依法令提供必要之協助或經費補助,並依法進行財務監督。其著有貢獻
者,應予獎勵。
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其辦法由該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定之。
第8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
【評論主題】12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之規定,高級中學校務會議之次數為以下何者?(A)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B)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C)每學期至少開會二次(D)未規定
【評論內容】
第25條
高級中等學校設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或校園規劃等重大事項。
二、依法令或本於職權所訂定之各種重要章則。
三、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四、其他依法令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事項。
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代表、
家長會代表及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組成之;其成員之人數、比例、產生
及議決方式,由各校定之,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集並主持之,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經校務會議代表
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
【評論主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學校、主管機關為性騷擾事件之懲處時,得命加害人接受多少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A)4小時(B)6小時(C)8小時(D)未規範
【評論內容】
第25條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應依相
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自行或將加害人移送其他權責機關,予以申誡、記過、
解聘、停聘、不續聘或其他適當之懲處。
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懲處時,應命加
害人接受心理輔導之處置,並得命其為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
一、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
二、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三、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
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情節輕微者,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得
僅依前項規定為必要之處置。
第一項懲處涉及加害人身分之改變時,應給予其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
第二項之處置,應由該懲處之學校或主管機關執行,執行時並應採取必要
之措施,以確保加害人之配合遵守。
【評論主題】二、甲將其所有之 A 屋出租予乙,租賃契約約定押租金分三期按期給付,如乙未依約按期履行,甲即得終止租約。嗣乙僅給付第一期押租金,其餘押租金則未依約按期給付,甲催告乙給付未果,試問甲可否以乙違反上開租賃
【評論內容】
第16條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二、如何利用單一地震測站所觀測之三向地震歷時紀錄圖,來估算震央之位置?(20 分)
【評論內容】
第2條
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並按其類別稱某職業學校,必要時得併設二類;二類併設時,商業類及家事類、海事及水產類、醫事及護理類、藝術及戲劇類得視為一類。
前項每類各設若干科,科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學校報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但申請設立尚未訂定課程標準或綱要之新科,應先層轉教育部核准後設立。
職業學校依前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設實用技能學程,其課程得分年段修習。
第3條
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評論主題】四、某 A、B 兩種飲料,經 10 位品評員評分,結果如下表:5若評分符合常態分布,試問兩種飲料之評分是否有顯著差異?寫出檢定統計量之分布。( α =5%, critical value=2.262)
【評論內容】
第9條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
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
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
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
解決其困難。
前項適齡國民,除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情形或有特殊原因經鄉(鎮
、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核准者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入
學、復學者,應由學校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予以書面警
告,並限期入學、復學。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
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復學;如未遵限入學、復學,得繼續處罰至入
學、復學為止。
【評論主題】二、甲將其所有之 A 屋出租予乙,租賃契約約定押租金分三期按期給付,如乙未依約按期履行,甲即得終止租約。嗣乙僅給付第一期押租金,其餘押租金則未依約按期給付,甲催告乙給付未果,試問甲可否以乙違反上開租賃
【評論內容】
第16條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二、如何利用單一地震測站所觀測之三向地震歷時紀錄圖,來估算震央之位置?(20 分)
【評論內容】
第2條
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並按其類別稱某職業學校,必要時得併設二類;二類併設時,商業類及家事類、海事及水產類、醫事及護理類、藝術及戲劇類得視為一類。
前項每類各設若干科,科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學校報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但申請設立尚未訂定課程標準或綱要之新科,應先層轉教育部核准後設立。
職業學校依前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設實用技能學程,其課程得分年段修習。
第3條
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評論主題】四、某 A、B 兩種飲料,經 10 位品評員評分,結果如下表:5若評分符合常態分布,試問兩種飲料之評分是否有顯著差異?寫出檢定統計量之分布。( α =5%, critical value=2.262)
【評論內容】
第9條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
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
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
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
解決其困難。
前項適齡國民,除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情形或有特殊原因經鄉(鎮
、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核准者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入
學、復學者,應由學校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予以書面警
告,並限期入學、復學。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
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復學;如未遵限入學、復學,得繼續處罰至入
學、復學為止。
【評論主題】二、甲將其所有之 A 屋出租予乙,租賃契約約定押租金分三期按期給付,如乙未依約按期履行,甲即得終止租約。嗣乙僅給付第一期押租金,其餘押租金則未依約按期給付,甲催告乙給付未果,試問甲可否以乙違反上開租賃
【評論內容】
第16條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二、如何利用單一地震測站所觀測之三向地震歷時紀錄圖,來估算震央之位置?(20 分)
【評論內容】
第2條
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並按其類別稱某職業學校,必要時得併設二類;二類併設時,商業類及家事類、海事及水產類、醫事及護理類、藝術及戲劇類得視為一類。
前項每類各設若干科,科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學校報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但申請設立尚未訂定課程標準或綱要之新科,應先層轉教育部核准後設立。
職業學校依前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設實用技能學程,其課程得分年段修習。
第3條
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評論主題】四、某 A、B 兩種飲料,經 10 位品評員評分,結果如下表:5若評分符合常態分布,試問兩種飲料之評分是否有顯著差異?寫出檢定統計量之分布。( α =5%, critical value=2.262)
【評論內容】
第9條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
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
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
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
解決其困難。
前項適齡國民,除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情形或有特殊原因經鄉(鎮
、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核准者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入
學、復學者,應由學校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予以書面警
告,並限期入學、復學。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
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復學;如未遵限入學、復學,得繼續處罰至入
學、復學為止。
【評論主題】2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之規定,本貸款之申請人為何者?(A)學生(B)法定代理人(C)學校(D)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評論內容】
第6條
本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
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
任保證人;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前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其法定代理人均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評論主題】65 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經過地方立法機關通過的法規名稱為何?(A)自治條例(B)自治規則(C)自治通則(D)自治辦法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 三 節 自治法規
第 25 條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評論主題】78 依空中大學設置條例規定,全修生具有學籍,須要年齡幾歲?(A)十八歲(B)十九歲(C)二十歲(D)二十一歲
【評論內容】
這題查超久QAQQ
現在沒有年齡限制
【舊】第6條(89.01.19)
全修生具有學籍,須年滿二十歲,曾在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全修生每學年招生名額,應報請教育部核定。
選修生修滿四十學分成績及格者,視為其有第一項之同等學力。
http://edu.law.moe.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140
↓
【新】第14條(103.01.22)
空中大學學生分為全修生及選修生。
全修生具有學籍,符合修讀下列各級學位資格,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始得入學:
一、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副學士、學士學位。
二、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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