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洪譽芳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2條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並按其類別稱某職業學校,必要時得併設二類;二類併設時,商業類及家事類、海事及水產類、醫事及護理類、藝術及戲劇類得視為一類。前項每類各設若干科,科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學校報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但申請設立尚未訂定課程標準或綱要之新科,應先層轉教育部核准後設立。職業學校依前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設實用技能學程,其課程得分年段修習。第3條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6 條n前條所定各類型學校,除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外,得設群、科、學程。n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經第四條第二項各款核准設立之主管機關(以下簡稱n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得設專業群、科、綜合高中學程。n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必要時,得合類設立;其應依類n分群,並於群下設科,僅有一科者,不予設群;其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n得設普通科、綜合高中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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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2條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並按其類別稱某職業學校,必要時得併設二類;二類併設時,商業類及家事類、海事及水產類、醫事及護理類、藝術及戲劇類得視為一類。前項每類各設若干科,科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學校報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但申請設立尚未訂定課程標準或綱要之新科,應先層轉教育部核准後設立。職業學校依前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設實用技能學程,其課程得分年段修習。第3條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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