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校長的平時考核,以等第評定之
(B)校長曾受懲戒處分,年終成績考核不得列甲等
(C)校長的獎懲累計,於同一學年度不得相互抵銷
(D)校長對於成績考核結果有不服者,不得提出申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1432
統計:A(375),B(1069),C(164),D(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師成績考核、成績考核委員會的組成與運作、校長的獎懲

用户評論

【用戶】Zheng-qiang L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A)第2條  本辦法所定校長成績考核類別及方式如下:  一、年終成績考核:以等第評定之。  二、另予成績考核:以等第評定之。  三、平時考核:以獎懲功過、嘉獎、申誡方式為之。  

【用戶】吳璇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6 條 校長在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甲等:一、事、病假併計超過十四日。二、曾受懲戒處分。三、平時考核獎懲抵銷後,累積仍達記過以上處分。四、因案停職期間達六十日。五、實際執行職務未達六個月。但經遴選為校長年資未中斷,因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三月一日以後始辦理布達交接,致實際執行校長職務未達六個月者,不在此限。六、未依規定常態編班,經查屬實。七、拒絕接受學區內之國民教育階段學齡兒童或少年入學。但入學時受學校學區總量管制滿額之限制,經輔導轉介其他學校者,不在此限。八、拒絕接受法院裁定保護處分之國民教育階段學齡兒童或少年入學。但入學時受學校學區總量管制滿額之限制,經輔導轉介其他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