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萱】評論
民法 796 條I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一檔起步】評論
法律教人做壞事
【Angellai Lai】評論
鄰地所有人需要知其越界而不立即提出異議。需要建房時知道了馬上提,不能等房子蓋好了再提。是為了保護建屋者的利益,不然蓋好了再提是要拆屋還地嗎,浪費錢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