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評論
補習班、健身院、按摩院、相士、助產士、育嬰中心及未合於免徵房屋稅規定之私立學校、幼稚園、托兒所等使用之房屋,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財政部74/12/10台財稅第26063號函)未依停車場法規定經營之地上收費停車場,其停車場之房屋得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財政部92/10/13台財稅字第0920455736號令)未合於免徵房屋稅規定之私立安養、養護中心使用之房屋,其供安養住宿使用者,按住家用稅率;供辦公或醫療使用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至其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仍應查明實際使用面積,依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辦理。(財政部81/08/06台財稅第810822112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