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民國 105 年 6 月 6 日頒布「協助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施辦法」,鼓勵各地方政府辦理脫離貧困措施,請問以下那個不是方法之一?
(A)教育投資
(B)資產累積
(C)失業給付
(D)社會參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2695
統計:A(9),B(17),C(109),D(32),E(0)

用户評論

【用戶】107社工師上榜,拚公職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協助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施辦法 第四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脫離貧窮措施之方式如下:一、教育投資:協助改善就學設備、課業輔導或提升學歷。二、就業自立:協助就業準備、排除就業障礙,提供或轉介就業服務、職  業訓練、輔導證照考試、小本創業或穩定就業誘因。三、資產累積:協助儲蓄、投資、融資,累積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四、社區產業:結合地方特色產業,協助增加在地謀生技能或在地就業。五、社會參與:協助參與相關教育訓練、社區活動、志願服務或公共服務  。六、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發展之創新、多元或實驗    性服務。

【用戶】107社工師上榜,拚公職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協助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施辦法 第四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脫離貧窮措施之方式如下:一、教育投資:協助改善就學設備、課業輔導或提升學歷。二、就業自立:協助就業準備、排除就業障礙,提供或轉介就業服務、職  業訓練、輔導證照考試、小本創業或穩定就業誘因。三、資產累積:協助儲蓄、投資、融資,累積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四、社區產業:結合地方特色產業,協助增加在地謀生技能或在地就業。五、社會參與:協助參與相關教育訓練、社區活動、志願服務或公共服務  。六、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發展之創新、多元或實驗    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