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建寧】評論
(A) 十二月底 → 三月底 ※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 25 條(B) 兩次 → 一次 ※ 第 24 條(C) ※ 第 24 條(D) ※ 第 24 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24 條為加強保險業內部牽制藉以防止弊端之發生,保險業應建立自行查核制度。財務、業務及資訊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定期自行查核,並依實際需要辦理專案自行查核。各單位辦理前項之自行查核時,應由該單位主管指派非原經辦人員辦理,並事先保密。自行查核報告及工作底稿應至少留存五年備查。保險業應訂定自行查核訓練計畫,依各單位之業務性質對於自行查核人員應持續施以適當查核訓練。第 25 條保險業總經理應督導各單位審慎評估檢討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