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內容所稱衛生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衛生局
(B)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至少有救護人員一名出勤,並須為護理人員或中級以上救護技術員
(C)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對所轄救護車之人員配置、設備及救護業務,應每年定期檢查,救護車設置機關(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D)救護人員施行救護,應填具救護紀錄表,分別交由該救護車設置機關(構)及應診之醫療機構保存至少五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2353
統計:A(74),B(31),C(258),D(45),E(0)

用户評論

【用戶】yishenchuang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要保存七年!!

【用戶】謝賢寶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2條 本法所稱衛生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 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用戶】Dickie Li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應有救護人員兩名以上出勤;加護救護車出勤之救護人員至少有一名醫師.護理人員或中級以上救護技術員。